实地调解+履约保障:江垭法庭“组合拳”速解6.9万元货款纠纷
2025-09-25 18:09:4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彭凯 | 点击量:700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凯)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江垭法庭成功高效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调查与现场调解,为双方企业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和时间,以实际行动为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原告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张家界禾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双方于2022年11月及2023年2月先后签订两份《激光产品设备购销及安装合同》。原告依约履行了设备生产、安装及调试义务,但被告未能全额支付货款,尚欠6.9万余元未付。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并未简单进入审理程序。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主动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在充分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争议焦点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向双方释明了继续诉讼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成本。同时,从平衡双方利益、助力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被告张家界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于约定日期前向原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万元。协议同时设置了履约保障条款: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则需按原货款金额6.9万余元及案件受理费一并支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近年来,慈利法院始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健全繁简分流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等举措,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分管法庭工作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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